我院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更名为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日期:2014-08-26 10:15:45  发布人:admin2  浏览量:28
    根据2014年7月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更名为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的批复》(沪府〔2014〕51号)和2014年8月6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转发<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更名为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的批复>的通知》((沪教委发〔2014〕123号)等文件批示,同意我院更名为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接到批复后,学院领导立即召开更名工作专题会议暨2014—2015学年度第一学期第一次院长办公会,研究、部署更名后的各项工作,对更名的后续工作做出全面、细致地安排。依据上述批文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中的相关规定,我院首先向市教委、市社团局等相关部门申请办理学院章程审核以及办学许可证、法人登记证等名称变更手续,各项工作都在依法有序地进行着。

    在更名工作专题会议上,学院领导一致表示:将我院更名为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是我院建校史上一次难得的发展机遇!学院将以更名为契机,有效地整合办学资源,进一步凝练办学特色,不断提高办学水平,把我院建成一所规模适度、办学规范、特色鲜明、优质高效的应用技术技能型示范性高职院校,为国家和上海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更多高素质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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