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学院职能部门作风建设的规定》的通知
日期:2017-11-09 08:53:30  发布人:admin2  浏览量:16
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沪工商院〔2017〕43号     关于印发《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院职能部门作风建设的规定的通知     各职能部门、各系(院、部):     《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学院职能部门作风建设的规定》于2017年11月6日学院党委会讨论通过,现予以下发。请各行政职能部门结合十九大精神的学习,认真组织学习和落实该规定,坚决改变职能部门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做好服务大局,服务基层的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学院职能部门作风建设的规定》     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11月7日     附件 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院职能部门作风建设的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职能部门作风建设,提高行政职能部门管理水平,改善行政职能部门服务质量,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管理服务队伍,提出如下规定。 一、树立全局观念。各部门各级干部和工作人员都要从学院全局和整体利益出发,确保学院政令畅通。涉及多部门的事务,由牵头部门负责,协调相关部门落实,严禁相互扯皮、推诿。 二、加强学习提高。行政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特别是部门领导,要认真研读与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与文件,精通本职工作业务,提高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各部门要坚持每两周召开一次学习研讨会或工作研究会,提高部门成员的整体素养。 三、改进服务态度。行政职能部门各级干部和工作人员要学习成为思想过硬、善学习、懂业务、敢担当的管理人员。提高行政职能部门服务的满意度,基层与师生前来部门办事,要做到热情接待,周到服务,对职责范围外的工作要热心指导、帮助基层师生员工解决困难。 四、提高办事效率。行政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要精通业务,熟悉相关政策法规。各部门要简化和公开办事程序,公开网上办理流程,最大限度方便基层和广大师生。充分利用网上办公平台,快速传递信息。 五、完善工作制度。行政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要提高按规则办事、严格执行制度的意识。各部门要全面梳理原有制度,完善规章制度。要实行亮牌上岗,各项管理职能、制度、程序、职责、责任人、办事流程做到上墙、上网,方便师生办事。严禁不按规则办事、办人情事。要实行服务承诺,接受师生接受监督。 六、改进文风会风。各部门起草文件和筹备会议时,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学院相关实施办法。各类文件要压缩篇幅,提高质量;各类会议要减少数量,压缩时间,提高实效。 七、严肃工作纪律。行政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严格考勤,上班不串岗闲聊、擅离职守,禁止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杜绝纪律松散、作风涣散的现象。因公外出要告知并保持信息畅通,保障经常性工作不间断。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妥善保管文件资料。 八、坚持厉行节约。各部门要增强节约意识,严禁奢侈浪费。节约办公经费,提高办公设备和耗材的利用率,实行固定资产最低使用年限制,注意节水、节电、节能,公务出差严格执行规定标准。 九、树立清廉形象。各部门要认真执行各项廉洁自律规定,坚决杜绝假公济私、仗权设卡等现象。严禁部门之间相互宴请、互赠礼物。部门负责人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带头当好表率,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队伍、管好身边人。   成立由学院领导为组长,党政办、组织(人事)、文明办、工会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职能部门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各部门作风建设的指导和督促。每年对行政职能部门作风建设情况进行民主评议,把评议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行政职能部门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本规定的要求,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人难找、事难办”现象,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运行效率。                                              2017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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