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国庆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日期:2014-09-25 00:00:00  发布人:admin2  浏览量:79

沪新侨办〔2014〕11号

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国庆节放假安排,结合我院教学实际情况,现将我院2014年国庆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1. 国庆假期:10月1日(星期三)至10月7日(星期二)放假调休,共7天。其中,10月1日(星期三)至10月3日(星期五)为法定假期。

2. 上班(上课)时间:9月28日(星期天)、10月11日(星期六)上班、上课。

3. 2014级新生10月8日(星期三)开始上课。

二、有关教学工作安排

1. 9月28日(星期天)补10月6日(星期一)的课;

2. 10月11日(星期六)补10月7日(星期二)的课;

3. 10月1(星期三)、10月2日(星期四)、10月3日(星期五)所缺课时,学校不安排统一时间补课,由任课教师采用调整教学进度并合理安排课内外学时等办法,保证教学内容的顺利实施。

4. 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课程表的安排上课,不得旷课、逃课,请任课老师和辅导员严格管理。

5. 为了稳定教学秩序,保障教学质量,各单位不得擅自提前放假。请教务处、学生处、督导科研处加强节前教学秩序巡视工作,对出现的情况及时汇报和处理。

三、安全和保障工作

1. 各单位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离校前各办公室要拉闸断电,门窗关严锁好。

2. 参加护校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规定,按时到岗,不迟到、不空班,加强巡逻,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如有突发情况,及时上报带班领导。

3. 请各相关单位做好放假期间的各项保障工作,对师生做好安全提示教育。安排好沪外生源学生的思想引导和在校期间生活等工作。

以上通知请全校师生严格遵照执行。

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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